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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清代安顺场场规

    安顺场位于石棉县城西北12公里处,地处松林河与大渡河交汇地,地势险要,历为兵家必争之地。1863年5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部在此全军覆没。时隔七十二年后的1935年5月,中国工农红军胜利强渡了大渡河。因此,安顺场以“翼王悲剧地、红军胜利场”扬名中外。安顺场不仅为兵事要塞,清乾隆后又成为商贸重镇。虽多次历经水灾、火灾,直至解放时也居河道七场之首。
    安顺场的形成  清乾隆时因月亮沱金矿大旺,于松林河两岸日中为市,初名太平场。同治十三年(1874年)毁于火、旋复。光绪二十八年秋(1902年)7月2日,松林河暴涨,紫打地全毁,淹死人丁千余口。时任越巂厅同知孙铿两次前来视察灾情,捐廉银四百五十千文(合银七十两),并呈报上级拨银二千两赈济灾民。同时在原地南勘测中坝(今址)重建新场,取其“义卹祠”祭文中“山镇久安,河流顺轨”之意为“安顺场”,并对场址、规模及建场后管理作了周密规划和安排。又亲手拟定《安顺场场规》,其文有定场地、立场界、砌场路、造场房、正场规、筹场款、兴场学、明场约、齐场团、申场禁等十个方面。可谓周祥。今之安顺场历经沧桑,但仍未超出孙铿规划重建之规模。其场规内容对我们今天的集市管理及其他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,不妨详录于后,供读者参考。
    定场地 紫打地场既已冲刷,欲图规复,终属很难,兹择于中坝另立新场,取余祭文中“山镇久安,河流顺轨”语意题曰安顺场,大段告成,即于场口坚筑八尺石墙以资防守。交揭场名于上,便众周知。

    立场界 新立之初,地段不宜空阔,务求坚朴稳固,不须匾对辉煌,俟烟户众多,再行设法推广。称为上街、下街、南街、北街,各从其便。
    砌场路 场中道路必须宽阔。约一丈六尺为准。以备场期摆摊售物,行人可以来往。牛马鸡豚之粪尤不可积留,乡团人等尤宜随时查禁。
    造场房 凡人家口不和、皆因房屋不正。若场内房宅齐整,可卜生产兴隆。今改新场,富户不得过高,贫户不得过矮,内宅各从其便。五家十家之外,即应坚筑土墙,既防火灾,亦杜盗贼,檐前板板篾各蓬宜高、宜短,亦不许接连对门。
    正场规 场期三、六、九仍照旧章。惟大斗小升最害贫民,此次天降奇灾,未必不由于此,今立新场,须遵十升为斗。定例不得增减,每斗必以三十斤为准。仰团首人等随时查较,如有违式,着将升斗当众打坏,敢有不服,送官究治。
    筹场款 查斗、称二款,向归土署及唐、帅二姓,轮流经理,按季缴署以支流差外,盈余尚属不少。今新场初立,需款甚多,自应另择公正首人经理斗,称余息,以资办公。
    兴场学 富家子弟固当读书,贫户儿女尤宜识字,今被灾既多,应于祠庙前房聘师授读,务令识字。缓取通经,应用聘师束金由斗、称款内酌提二十千文。其稍有力者应令量力出资。
    明场约 新场既立,一切公私各事应集该首人公同会议。场内口角细故,银钱债账必于塑,望两日先行在场落。如有屈抑,方许告状。
    齐场团 从前团务,均有旧章,今立新场必须随时齐会,倘有外匪抢劫,当鸣锣聚众,协力擒拿,如有推诿,分别罚究。
    申场禁 越属人民五方杂处,父子夫妇不相顾恤。今新场之内,尤以父慈、子孝、兄友弟恭、夫妇和顺、乡邻亲睦、客主和谐,不得妄生口角,别起事端。如有此项情弊,该首人等务宜明白开导,尚或不服训诲,立斥场外。

光绪二十八年七月
一九九五年十一月
(毛勇整理)